美商理想家「政策與程序」條文修正對照表

星期三, 11月 22, 2017

2017.11.22

原條文
修正後條文
說明
3.2 商業活動範圍:公司審核同意申請書後,即等於授權該申請人在美國、日本、泰國、台灣、澳大利亞、韓國、印尼及新加坡;以及其他正式公告運作的市場從事商業活動。

3.2 商業活動範圍:公司審核同意申請書後,即等於同意該申請人在本公司之開放市場開始您的國際事業,惟,每個國家基於稅法或相關法律的特殊限制,我們建議您先與當地美商理想家分公司連絡,詳細瞭解當地法令要求與文化習俗後,再依序展開推薦工作。美國、日本、泰國、台灣、澳大利亞、韓國、印尼及新加坡;以及其他正式公告運作的市場從事商業活動。

第九章 退換貨(含解除或終止契約之退貨規定)

以上退貨退款,所有檢附項目齊全後,美商理想家皆於申請退貨日次月 25 日將退款匯至此訂單會員之帳戶內。本章節所指產品不包含輔助銷售工具以及文宣印刷品,輔銷工具以及文宣印刷品為協助拓展事業用,除產品本身瑕疵問題外,美商理想家不受理輔銷工具以及文宣印刷品退換貨,會員在購買時應考量本身使用範圍以及購買之數量。
第九章 退換貨(含解除或終止契約之退貨規定)

以上退貨退款,所有檢附項目齊全後,美商理想家皆於契約終止生效後三十日內將退款匯至此訂單會員之帳戶內。本章節所指產品不包含輔助銷售工具以及文宣印刷品,輔銷工具以及文宣印刷品為協助拓展事業用,除產品本身瑕疵問題外,美商理想家不受理輔銷工具以及文宣印刷品退換貨,會員在購買時應考量本身使用範圍以及購買之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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