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理想家「政策與程序」及「會員申請暨同意書」條文修正對照表

星期五, 6月 24, 2016

2016.06.24

原條文
修正後條文
說明
同意書締結申請人為美商理想家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簡稱『美商理想家公司』)之會員關係。內容如下:
本人已詳細閱讀並充份瞭解美商理想家於「理想家會員營業合約及守則」中所載明之各項條款,同意並遵守以此為本契約申請加入美商理想家公司成為會員。本人同意遵守「理想家會員營業合約及守則」及理想家「公司政策與程序」之規範及其嗣後修訂之規約。本人僅此聲明於本申請書所填寫之所有資料,均正確無誤。若有填寫不實、不完整或應附文件不齊全者,美商理想家公司有權拒絕此申請書。

同意書締結申請人為美商理想家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簡稱『美商理想家公司』)之會員關係。內容如下:
本人已詳細閱讀並充份瞭解美商理想家於「理想家會員營業合約及守則」中所載明之各項條款,同意並遵守以此為本契約申請加入美商理想家公司成為會員。本人同意遵守「理想家會員營業合約及守則」及理想家「公司政策與程序」之規範及其嗣後修訂之規約。此外,本人同意於美商理想家會員期間,遵守美商理想家「公司政策與程序」與「Mega-Match 完全致富計畫」,並應理想家公司要求,我願意提供遵守美商理想家「公司政策與程序」與「Mega-Match 完全致富計畫」的證明。本人僅此聲明於本申請書所填寫之所有資料,均正確無誤。若有填寫不實、不完整或應附文件不齊全者,美商理想家公司有權拒絕此申請書。
約定內容新增。

5.6推薦美商理想家員工:會員不得徵求、利誘或推薦美商理想家或 Natures Sunshine員工或其近親家屬成為美商理想家會員。美商理想家之所有主管、員工、代理商、代表或顧問、或其近親家屬均不得成為會員或在美商理想家或其他傳銷或直銷公司中建立下線組織。本條款所指之近親家屬包括目前與本公司主管、員工、代理商、代表或顧問共同居住之任何人。

5.6 不得推薦員工及近親/不得徵求員工背書:會員不得徵求或推薦美商理想家或 Natures Sunshine 員工或其近親家屬成為美商理想家會員。並不得要求美商理想家或NSP的員工對非美商理想家及非NSP製造的任何產品背書。美商理想家之所有主管、員工、供應商、代表或顧問、或其近親家屬均不得成為會員或在美商理想家及NSP建立下線組織。本條款所指之近親家屬包括通過婚姻之所有血親及其配偶/伴侶,以及類似的親戚,不論是否與本公司主管、員工、供應商、代表或顧問共同居住之任何人。例子包括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孫子女及其配偶/伴侶,以及“婚姻關係”親戚。
5.6推薦美商理想家員工條文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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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say he’s half man half fish, others say he’s more of a seventy/thirty split. Either way he’s a fishy bast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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